【公告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蘭潭校區活動中心場地,各社團/系學會特色週場地使用預登已完成,借用人員仍應依場地使用規定前來辦理借用事宜。

2025年1月10日 13:48

依據113年12月29日本校學生會與使用第二學期場地有衝突之系、社團完成協調第二學期使用之場地,由課外活動組先行線上登記,借用人員仍應依場地使用規定前來辦理借用事宜。
因同一活動僅可連續借用7天,本次協調因佈置或場復需求而超出7天之部分,請依協調結果調整場地使用